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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条款和条件

销售条款和条件
以下是微通科技有限公司。(“微通”)向微通客户(“客户”)销售产品的条款和条件(“条款和条件”)。 请仔细阅读本协议。 除非公司的授权人员签署单独的协议,否则客户的采购订单或类似通信中、邮件中或其他指定的任何不同或附加条款均被微通反对,且不具有约束力。 通过向公司下订单,或接受交付随产品一起收到的适用装箱单,提单或发票上所述的产品,即表示您同意并接受这些销售条款和条件。
1.报价/价格
除本条款规定外,所有提交的报价均自报价之日起180天内保持不变,除非报价单上另有说明。 180天后的报价变更或更改可由微通自行决定,恕不另行通知。
如果客户未能提供折扣价的数量(如果有),则将根据交付的实际数量或下订单的数量定价表向客户收取金额,此费用应是任何取消费用的补充。
该价格仅适用于订单数量在12个月内发货且交付时间不超过微通收到客户订单之日起12个月内的情况。 否则,微通将在客户收到实际发货数量的日期应用有效的标准价格,客户应支付价格差异(如果有)。
2.如何订购
下订单时,请说明产品型号,数量,交付日期。
我们接受订单通过:
电子邮件:sales@wtmicrowave.com
传真:+86-28-84300332 / 84300037 Ext.807
电话:+86-28-84300332 / 84300037 Ext.808
手机: 15882210900
微信:liujunguo
QQ:454966983
3.付款条件和须知
3.1付款支持美元、欧元、人民币支付(中国大陆客户仅支持人民币付款),拥有固定账户的客户可以支持30天月结。
3.2付款须知
在双方合同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客户无论通过任何付款方式,所有的银行或转账手续费均由付款方承担。
4.交货和运费
如果双方之间的合同没有特别协议,运费和保险都将由客户支付。
4.1运费政策说明:
4.1.1合同金额未达到1000元,不包含运费,运费发顺丰到付。
4.1.2合同金额1000-5000元,包含运费,货物与发票必须同一地址,如须两个不同地址,发票或者货物任意顺丰到付一方。
4.1.3合同金额超过5000元,包含运费,货与发票可分开寄。
4.2发票开具政策说明:
我公司为所有客户提供“全电专票”或“全电普票”,交付方式为通过网络传输方式(如:电子邮件,微信,QQ等)。如果客户仍需要打印后的纸质“全电专票”或“全电普票”,无论金额多少我们将采用“顺丰到付”的形式进行交付发票。
4.3如果双方每个月的合作较多,且每月有至少人民币壹万元以上的交易金额,我公司制定的以上运费政策无效,全部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发货、开票。
5.保修
5.1质保期内保修:
微通保证其制造的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没有材料和工艺上的缺陷,自发货之日起一年内,从微通购买的所有产品均享有有限保修。如果在交货后一年内(由生产日期代码确定),任何微通的产品被发现有缺陷,微通应在客户预约退货后,选择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此外,如果产品遭到拆卸,误用,疏忽,事故或修改,或者以任何方式焊接或更改或超出适用规格或等级的条件,则不适用任何保修。 微通保留对其任何产品进行设计更改(不另行通知)的权利,而无需对之前购买的产品进行相同或类似的更改。在任何情况下,微通均不承担安装人工或间接损害的责任。本担保是微通就产品承担的义务或责任的范围,并且没有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或保证。
5.2超过质保期维修:
超过1年保修期并返回工厂维修的微通产品应按照向客户收取的确定成本进行维修或更换。微通应在进行维修前向客户送达维修费用的估算。
5.3当产品发生保修或者维修时,如果产品上没有我公司原厂标签的,请客户自己提供购买产品时的合同号或者发票号或者我公司的发货单号或者我公司的产品型号,方便我公司查询并维修,未提供以上信息的将会出现长时间无法完成维修或者不予保修等现象。
6.取消,重新安排,退货和修改
任何订单取消,重新安排,退货或修改的请求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且此类行动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微通。
6.1取消费用:
对于标准产品项目,已取消的订单和/或退回的商品需要支付30%的重新进货费(销售价格)或每件商品最低费用500.00元(以较大者为准)。 微通可自行决定收取此费用,具体取决于取消时订购的材料数量以及我们供应链的取消费用。
6.2重新安排:
对于按照客户规格或微通设计制造的非标准产品,客户无权取消或重新安排任何非标准产品的交付。对于非标准产品项目,所有销售都是最终的,因此不可取消/不可退款。
6.3修改:
任何产品在确认指标、签订合同并且已投入生产后,如客户临时需要修改指标,则客户需承担相应损失,具体按照已投入生产的产品生产进程来判断,若已发货,则客户自行承担修改后的一切费用,且不支持前期产品的退货。
6.4退货:
所有退回的产品在收到后,进行物理条件和电气功能检查。所有缺少的索赔必须在微通发货之日起30天内提出。货物所有权在交付给承运人后转移给客户,此后,客户应承担损失或损坏的风险。客户必须在运输过程中对损坏或损失提出索赔。如果没有退回材料授权的编号,将不接受退回的产品。这个号码可以通过致电我们的质量检测部门获得。未经授权的退回材料的运费由客户负责。此外,我们将向客户收取评估费,以支付客户退回的任何物品的检验和测试费用,这些物品符合规格和/或在原始购买条款范围内。